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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3-12-29 20:32:53
信件编号:  k20231229-00000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穆健鸿】【资金类别:非寄宿建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2-05-25】【金额:600.00】【家庭地址:綦江区石壕镇紫龙村4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教委 回复时间:  2024-01-09 16:24:28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穆健鸿的非寄宿建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重复发放”的回复
投诉人:
一、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穆健鸿,家住綦江区石壕镇紫龙村, 2022年春期在石壕小学学习。根据区乡村振兴局脱贫人口信息反馈,该生为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渝教财发〔2020) 1 号)号文件规定,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补助标准按小学每期每生600元,初中每期每生600元。该生在2022年春期享受免费就餐,补助资金未发放给学生或家长。
二、处理情况
反映“穆健鸿的非寄宿建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重复发放”,不属实。



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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