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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3-11-15 13:50:25
信件编号:  k20231115-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彭章顺】【资金类别:中职学生免收学费资助】【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3-05-25】【金额:1000.00】【家庭地址:綦江区三角镇徐家村柿子坪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教委 回复时间:  2024-01-09 16:43:20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彭章顺的中职学生免收学费资助无领取资格”的回复
投诉人:
一、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彭章顺,家住綦江区三角镇徐家村。2023年春期就读于职教中心二年级,在籍在校,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对中职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最长不超过3年,该生2023年春期享受免学费1000元。
二、处理情况
反映“彭章顺的中职学生免收学费资助无领取资格”,不属实。

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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