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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3-10-24 09:51:00
信件编号:  k20231024-00001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姜雨杉】【资金类别: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3-09-24】【金额:955.00】【家庭地址:綦江区古南街道枣园社区5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4-02-19 15:55:29
回复内容: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
古南街道枣园社区特困人员姜雨杉死亡无领取资格信访事项的回复

接到綦江区古南街道枣园社区特困人员姜雨杉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对象死亡无领取资格的信访事项后,綦江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古南街道民政办走访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姜雨杉,男,14岁,户籍地址为綦江区古南街道枣园社区,经查,姜雨杉父亲姜年金于2017年3月12日死亡,母亲龚元芬是精神二级残疾,家庭无劳动力无经济来源。姜雨杉于2017年10月审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17年11月纳入特困供养,2020年1月纳入事实无人儿童。经工作人员走访核实,目前本人未死亡,在古南中学读初三。
二、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调查,处理意见如下:“姜雨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对象已死亡无领取资格”的反映不实,姜雨杉未死亡且符合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应继续进行救助。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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