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4-01-22 19:37:50
信件编号:  k20240122-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何光泽】【资金类别: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4-01-12】【金额:440.00】【家庭地址:綦江区三角镇徐家村柿子坪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01-25 17:07:33
回复内容:

 关于三角镇徐家村柿子坪组何光泽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无领取资格的回复

据快速投诉渠道反馈称:“三角镇徐家村柿子坪组何光泽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无领取资格”。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经调查:该户为脱贫户,家庭人口1户3人,户主何光泽,男,现年66岁,主要以务农为主;配偶周正容,女,现年48岁,周正容弱智,在家务农。两人育有1子何明松,未婚,2023年3月毕业后在重庆务工。
2、因受2023年"7.4"洪涝灾害影响,致该户种植的水稻农作物受灾较重,对家庭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依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程序,对该户冬春临时生活困难2人给予救助(受灾期间实际居住在家2人),且当年公示无异议,将该户纳入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二、处理意见
该户符合享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的资格。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199371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