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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3-12-24 08:02:10
信件编号:  k20231224-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周国霞】【资金类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性别:女】【发放时间:2023-04-19】【金额:140.00】【家庭地址:綦江区石壕镇紫龙村4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24-01-19 11:18:49
回复内容:

 经查,周国霞在2022年参加由重庆市綦江区名师堂职业培训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证书编号:2231160001650)。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08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1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和其他政策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先垫后补”原则,由企业、培训机构集中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且垫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的直补企业、培训机构。(此投诉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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