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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3-10-24 09:53:38
信件编号:  k20231024-00001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来信内容:

 【姓名:刘大珍】【资金类别: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性别:女】【发放时间:2023-01-12】【金额:476.00】【家庭地址: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拱桥组】

回复
受理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10-27 14:15:27
回复内容:

 关于隆盛镇石梁村拱桥组刘大珍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已死亡的回复

据快速投诉渠道反馈称:“刘大珍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已死亡”。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经调查:刘大珍,女,一般户,现年69岁,实际共同生活3人,主要以务农为主,目前健在。
2、因受2022年“7.15”旱灾影响,致该户种植的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受灾,对家庭生活造成影响。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按照“本人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评-镇核-区批”程序,且当年公示无异议,将该户纳入2022-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二、处理意见
该户符合享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的资格。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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