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09-04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渝府发〔201647号、渝民〔2016188

*2.享受对象:

全区失能(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特困人员和16周岁以下特困人员。

*3.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

*4.资金来源:市级补助、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671

*6.办理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7.实施单位:区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局  023-4866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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