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安排
政策文号:綦扶办〔2018〕1号    单位:区扶贫办    日期:2018-01-18

綦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安排

1.政策依据:渝扶办发﹝2017132;渝财农〔2017230号;綦扶办〔20181

2.资金安排:

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此次安排的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38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

精准脱贫保险。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03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2018年精准脱贫保(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项目管理费。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安排12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管理、检查验收及农村电商扶贫示范建设工作等。

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820万元,按照《綦江区深化扶贫产业实施方案》,围绕贫困户稳定增收这一重点任务,安排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820万元给区农委,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

4.资金来源: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5执行时间:201912月底

6.办理程序:区级报账制

7.实施单位:区农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农委 023-85887709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206604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