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安排
1.政策依据:渝扶办发﹝2017﹞132号;渝财农〔2017〕230号;綦扶办〔2018〕1号
2.资金安排:
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此次安排的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38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
精准脱贫保险。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03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2018年精准脱贫保(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项目管理费。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安排12万元给区扶贫办,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管理、检查验收及农村电商扶贫示范建设工作等。
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此次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820万元,按照《綦江区深化扶贫产业实施方案》,围绕贫困户稳定增收这一重点任务,安排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820万元给区农委,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
4.资金来源: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5执行时间:2019年12月底
6.办理程序:区级报账制
7.实施单位:区农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农委 023-8588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