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财农〔2016〕26号、渝农发〔2017〕197号、綦农委〔2017〕185号
*2.享受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3.补助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加历年结余资金扣除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后测算,2017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54.20元/亩。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
*5.执行时间:2017年8月10日
*6.办理程序: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表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软件中打印公示表板块中打印,每次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委负责对各街镇补贴总面积的审核,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7.实施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
区农委联系人:王世模,联系电话:85880731。
区财政局联系人:黄秀峰,联系电话:4865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