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贫困户产业补助
政策文号:綦江委办发〔2017〕10号    单位: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09-22

綦江区贫困户产业补助

1.政策依据:綦江委办发201710

2.享受对象全区建卡贫困户

3.补助标准

綦江区2017年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及标准

序号

项目

规模

补助标准

备注

1

优质稻

2亩及以上

200/

 

2

黑猪

 

700/

 

3

香猪

 

300/

 

4

黑猪以外的生猪

3头及以上

300/

 

5

蔬菜

2亩及以上

300/

种植草蔸萝卜、辣椒同时给予种子补助

6

山羊

10只以上

300/

 

7

肉兔

50只以上

30/

常年存栏

8

1头及以上

1000/

 

9

水产养殖

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

400/

 

10

柑橘

5亩以上

500/

 

11

经果产业

5亩以上

500/

相对成片按常规株距栽植

12

管护原有经果

1亩以上

100/

 

13

蜜蜂

4群及以上

500/

 

14

鸡、鸭、鹅家禽

三类总数40只以上

10/

 

15

种菌

 

1 /

 

16

构树

1亩及以上

700/

 

注:为鼓励适度规模经营,贫困户发展优质稻达到20亩、蔬菜达到20亩、水产养殖达到20亩、家禽总数达到500只任意一个标准的,由街镇进行统筹,可补助13万元/户。

4.资金来源: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区农委

5执行时间:201912月底

6.办理程序:区级报账制

7.实施单位:区农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农委 023-858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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