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贫困户元旦、春节补助
政策文号:綦江民发〔2018〕10号    单位:綦江区民政局    日期:2018-02-10

綦江区贫困户元旦、春节补助

 

1.政策依据渝委办发〔201042号,綦江委办便函〔20182号,綦江民发〔201810

2.享受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不含建卡贫困户中调整为一般农户的贫困户)

3资助名额15786

4.补助标准每人5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市扶贫办

6.执行时间:2018210

7.办理程序 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开展慰问,务必在2018210日前慰问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欢度佳节;务必加强监督落实,对违纪违规、不按要求走访慰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8.实施单位各街镇

9.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 区民政  023-48650306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171465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