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贫困户元旦、春节补助
1.政策依据:渝委办发〔2010〕42号,綦江委办便函〔2018〕2号,綦江民发〔2018〕10号
2.享受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不含建卡贫困户中调整为一般农户的贫困户)
3资助名额:15786人
4.补助标准:每人5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市扶贫办
6.执行时间:2018年2月10日
7.办理程序: 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开展慰问,务必在2018年2月10日前慰问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欢度佳节;务必加强监督落实,对违纪违规、不按要求走访慰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8.实施单位:各街镇
9.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 区民政 023-486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