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政策
1.政策依据:渝财教〔2011〕260号、渝财教〔2014〕279号、渝财教〔2016〕126号、綦教〔2015〕30号
2.享受对象: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患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负担入园费用的家庭、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因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偏远农村的特困家庭以及其他经济特别困难的在园幼儿。
3.补助标准:保教费按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每人每年660元标准计算。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区级财政
5.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
6.办理程序:“三环节、八步骤”
三环节:申请、审核、审批
八步骤:学生申请受理→学校核实→一次公示→区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二次公示→学校上报→区资助中心汇总复核→资金拨付
7.实施单位:区教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教委 023-858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