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政策
*1.政策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
*2.享受对象: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
*3.补助标准:按死亡人员1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4.资金来源:中央、市和区财政
*5.执行时间:2020年3月8日
*6.办理程序:
确认因灾死亡并通过系统上报→按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法定顺序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完善协议后发放抚慰金,并在街镇及涉及的村(居)公示。
*7.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应急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各街(镇)应急办、区应急局 023-6127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