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政策
政策文号:〔〕号    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03-08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政策

*1.政策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

*2.享受对象: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

*3.补助标准:按死亡人员16000/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4.资金来源:中央、市和区财政

*5.执行时间:202038

*6.办理程序:

确认因灾死亡并通过系统上报按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法定顺序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完善协议发放抚慰金,并在街镇及涉及的村(居)公示。

*7.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应急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各街(镇)应急办、区应急局 023-61271258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197859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