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文号:綦乡振〔2021〕6号    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1-09-10
发放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发放对象
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如当季学期已享受区教委“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的(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以及享受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民政等相关部门资助(补助)的,不得再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领取方式
生源地申报直补到户。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村(居)申请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邮政银行”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的户主(监护人)或子女。
申请条件及流程



关于印发《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


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对于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且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脱贫户家庭指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的;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且开学之日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的。
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且在校(含顶岗实习)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到上级支持政策结束为止。子女休学期间暂停补助,退学的停止补助,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继续补助。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如当季学期已享受区教委“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的(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以及享受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民政等相关部门资助(补助)的,不得再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方式
生源地申报直补到户。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村(居)申请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邮政银行”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的户主(监护人)或子女。
五、补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补助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填写“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随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向家庭所在村(居)申请。
(二)村(居)审核。村居依据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提供的材料及走访开展审核。主要审核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申请审批表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属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是否在校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户主(监护人)和学生的关系是否属实等。
(三)街镇复核。村居将审核符合补助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的“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补助申请审批表”、户口本复印件、户主(监护人)和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报街镇复审。
(四)镇村公示。街镇将复核无误、且符合补助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分村(居)填写“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公示表”(附件2),在街镇和村(居)同期进行10日的公示。
(五)区级审定。街镇将复核无误、公示无异议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填写“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附件3),随同公示表图片,以及家庭的“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户口本复印件、户主(监护人)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在校(当期)证明原件等报区乡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汇总后会同区民政、区教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和核实,最终审定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的补助,并返街镇。
(六)补助兑现。区乡村振兴局将按审定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按申请表上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
    (七)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街镇乡村振兴办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户家庭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和统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关系到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户的切身利益,务必高度重视,把好事办好。要专题研究,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确保工作不超期不断档。要广泛利用广播、宣传栏、坝坝会等进行宣传,做到户户知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二)严肃纪律。对在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学生未能及时得到补助,以及弄虚作假造成补助资金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期完成。春季学期:4月底前村(居)完成审核后报街镇,5月20日前街镇复核公示后报区乡村振兴局,6月10日前补助支付到位。秋季学期:10月底前村(居)审核后报街镇,11月20日前街镇复核公示后报区乡村振兴局,12月10日前补助支付到位。
    (四)资金保障。“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附件:1.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审批表
      2.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公示表
      3.綦江区“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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