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09-19

重庆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渝农发〔201572号、农办财〔20156号、渝财农〔201338

2.享受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我市农业生产需要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我市主要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0大类31个小类66个品目机具。

3.补助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分档补贴标准请电话咨询)。

4.资金来源:区级财政

5.执行时间:2015-2017

6.办理程序: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实施方式和“购机待补”、“带机报补”两种操作模式。

7.实施单位:区农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农委  023-858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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