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19〕9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綦江区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8〕123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8〕220号)、区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结合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调整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綦扶办〔2019〕1号文件中安排的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0万元,调整30万元用于贫困户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綦扶办〔2019〕1号文件中安排的扶贫车间和致富带头人补助100万元,调整20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70万元;另调整70万元用于D危房改造。
三、綦扶办〔2019〕1号文件中安排的产业发展1129.6万元,调整144万元用于D级危房改造。
四、綦江财发〔2019〕1号文件中安排的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调整250万元用于D级危房改造。
五、请以上调整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落实。
附件:《綦江区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