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20〕31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綦江区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卫健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0〕1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0〕2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綦扶办〔202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调整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綦扶办〔2020〕1号文件中安排的雨露技工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资金100万元,调整20万元用于2020年度扶贫车间建设奖补;綦扶办〔2020〕1号文件中安排的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万元,调整5万元用于2020年度扶贫车间建设奖补,调整后2020年度扶贫车间建设奖补资金由原计划的180万元调整为205万元。
二、綦扶办〔2020〕2号文件中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700万元,调整89.05万元用于2020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补助;綦扶办〔2020〕2号文件中安排的村卫生室资金216万元,调整5.76923万元用于2020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补助;綦扶办〔2020〕12号文件中安排的綦江区致富带头人培育资金50万元,调整47.97388万元用于2020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调整后2020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由原计划的1240万元调整为1382.79311万元。
三、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应及时下发资金项目文件,并严格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46号)文件要求,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维护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0号)要求,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资金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綦江财发〔2019〕353号)、《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关于修订完善《重庆市綦江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綦江财发〔2020〕173号)执行。
附件:《綦江区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3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