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20〕12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第二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及项目安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1.綦江区2020年度扶贫车间建设奖补。此次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主要用于就业扶贫示范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
2.产业发展及危房排危。此次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主要用于丁山镇石佛村挂牌督战产业发展、危房排危等项目。
3.綦江区致富带头人培育。此次安排市级中央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主要用于綦江区2020年致富带头人培育。
二、有关要求
(一)坚持资金精准使用。精准谋划扶贫项目,在审报项目时,合理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一步突出对产业扶贫的支持,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促进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坚持月通报制度。
(三)规范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完善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早开工实施见效。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綦江区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附件: 綦江区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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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实施 |
备 注 |
1 |
綦江区2020年度扶贫车间建设奖补 |
100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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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业发展及危房排危 |
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主要用于丁山石佛村 |
3 |
綦江区致富带头人培育 |
50 |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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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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