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20〕2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綦江财发〔2020〕1号)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及项目安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主要用于贫困户到户产业发展补助。
(二)精准脱贫保。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主要用于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购买精准脱贫保。
(三)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1700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主要用于贫困村人行便道建设。
(四)医疗救治兜底保障。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给区卫健委。主要用于建卡贫困对象就医兜底保障。
(五)水利农村人饮。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0万元给区水利局。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六)贫困户节日慰问。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0万元给区民政局。主要用于建卡贫困户节日慰问。
(七)村卫生室。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万元给区卫健委。主要用于全区村卫生室建设。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资金监管。各部门、各镇(街)、村要按照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0号)要求,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资金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綦江财发〔2019〕353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七项制度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6号)、《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执行。
(二)重视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46号)文件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从2020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坚持月通报制度。将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三)细化实施过程。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
(四)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
附件:綦江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
附件: 綦江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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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实施 |
备 注 |
1 |
产业发展 |
300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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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准脱贫保 |
64 |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
全部政府采购 |
3 |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
1700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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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疗救治兜底保障 |
60 |
区卫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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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利农村人饮 |
390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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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贫困户节日慰问 |
270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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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村卫生室 |
216 |
区卫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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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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