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21〕5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通知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綦江财发〔2021〕1号)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及项目安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0万元给区农业农村委。主要用于全区脱贫户到户产业补助、产业发展、产业管护等。
(二)建卡大学生学费资助。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0万元给区教委。主要用于建卡大学生学费资助。
(三)医疗救治政府兜底保障。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230万元给区卫生健康委。主要用于建卡贫困对象就医兜底保障。
(四)健康扶贫基金。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160万元给区医保局。主要用于补充健康扶贫医疗基金池,报销脱贫户医保补助。
(五)危房改造。此次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200万元给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建设。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资金监管。各部门、各镇(街)、村要按照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0号)要求,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资金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綦江财发〔2019〕353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七项制度的通知》(綦扶组办〔2018〕36号)、《关于印发綦江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9号)执行。
(二)重视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46号)文件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从2021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坚持月通报制度。将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三)细化实施过程。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
(四)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
附件:綦江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 綦江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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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实施 |
备 注 |
1 |
产业发展 |
2130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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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卡大学生学费资助 |
280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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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疗救治政府兜底保障 |
230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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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扶贫基金 |
160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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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房改造 |
2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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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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