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綦江区街镇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政策文号:綦发改价〔2021〕7号    单位:区发改委    日期:2021-03-25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綦江区街镇新建居民住宅

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17 

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继续执行街镇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司《关于规范綦江区街镇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的通知》(綦发改价〔20182号)已到期,执行期间无不良反映。经研究,同意你司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继续按原标准执行,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街镇新建居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4000/包干标准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一)街镇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执行范围为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供区范围内的供水户

(二)街镇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自来水安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自来水企业缴纳并列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单独收取。

(三)非居民自来水安装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成本原则,实行明码标价,由双方签订合同确定。

(四)街镇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自来水安装费实行动态管理,本通知从2021325日起执行至2022324日止,期满前1个月,我委将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审定。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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