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綦江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
标准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1〕1号
你司《关于继续执行綦江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鉴于《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继续执行綦江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19〕1号)已到期,执行期间无不良反映。经研究,同意你司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继续按原标准执行,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按4000元/户包干标准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一)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执行范围为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三江街道、赶水镇和东溪镇行政区域内渝綦水务技术开发公司的供水户。
(二)居民住宅小区自来水安装收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自来水企业缴纳并列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单独收取。
(三)非居民自来水安装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成本原则,实行明码标价,由双方签订合同确定。
(四)居民住宅小区自来水安装费实行动态管理,本通知从2021年1月30日起执行至2022年1月29日止,期满前1个月,我委将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审定。执行时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