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
政策文号:綦发改价〔2020〕19号    单位:区发改委    日期:2020-07-31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019


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093号)文件精神,现将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202071日至1231日,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供应的非居民(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按照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优惠5%结算。

二、工作要求

(一)各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降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水费清算结算,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供水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在保障民生用水的前提下,确保用水需求,保持市场平稳运行。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用户,要切实落实“欠费不停供”措施,保障用户正常用水。

(三)各供水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准确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主动宣传降价政策,做到政策知晓全覆盖。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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