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贫困户中秋、国庆补助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11-09

綦江区贫困户中秋、国庆补助

1.政策依据:綦江民法〔2017133

2.享受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

3资助名额:16841

4.补助标准:每人4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市扶贫办

6.执行时间:20171013

7.办理程序: 由民政局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各街镇财政所,由街镇负责发放.

8.实施单位:各街镇

9.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  023-486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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