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城区居民天然气临时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綦发改价〔2019〕21号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规范城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城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管理,推动减税降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19〕1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城区居民天然气安装临时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及内涵
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燃气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引入管、庭院管、立管、气表、表后户内管道、连接燃气灶专用燃气胶管、连接热水器专用燃气胶管、胶管卡箍的材料费及工时费。
二、适用范围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文龙街道办事处、古南街道办事处、三江街道办事处、东部新城(含通惠食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普通住宅。
三、城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
(一)主材满足以下要求的,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在不高于2800元/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主材要求:G2.5智能燃气表、引入管和立管为不锈钢管(立管壁厚不小于3MM,引入管壁厚不小于3.5MM)、户内采用镀锌钢管明管、3PE防腐钢管/PE管庭院燃气管网、钢制管道需要阴极保护、位移补偿装置。
(二)主材满足以下要求的,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在不高于2400元/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主材要求:G2.5智能燃气表、引入管、立管和户内管道为镀锌钢管、3PE防腐钢管/PE管庭院燃气管网、钢制管道需要阴极保护、位移补偿装置。
(三)以上安装收费标准,在安装过程中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一律不得再收取接口费、超长费、设计费、拆除费、补偿费、进场费、放空费、校表费、工本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燃气安装企业协商确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100米超高层住宅、同一建筑内单层高超过3米的部分住宅。
(二)城区居民自建房及别墅。
(三)因采暖等需增大供气管径和计量表具型号及用户户内选用新材料新工艺产生的差额。
五、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的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收费标准为临时标准,待正式收费标准出台后以项目为单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原相关规定与本收费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