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产业补助
政策文号:綦农委〔2019〕91号    单位:区农委    日期:2019-06-12

 (一)产业补贴(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产业扶贫政策。建卡贫困户按照以下产业和标准发展的,可享受以下政策,该政策持续到2020年。补助标准为优质稻2亩及以上、200/亩;黑猪700/头;香猪300/头;黑猪以外的生猪3头及以上、300/头;蔬菜2亩及以上、300/亩,种植草蔸萝卜、辣椒同时给予一定种子;山羊10只以上、300/只;肉兔常年存栏50只以上、30/只;牛1头及以上、1000/头;水产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400/亩;柑橘5亩以上、500/亩;经果产业相对成片按常规株距栽种5亩以上、500/亩;管护原有经果1亩及以上、100/亩;蜜蜂4群及以上、500/群;鸡鸭鹅家禽三类总数40只以上、10/只;种菌1/袋;构树1亩及以上、700/ 亩。为鼓励适度规模经营,贫困户发展优质稻达到20亩、蔬菜达到20亩、水产养殖达到20亩、家禽总数达到500只任意一个标准的,可补助1万元。按以上标准补助超过1万元的,据实补助,但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规模确实较大,示范带动明显,持续稳定增收的,可另申请特色效益资金。

2、农产品品牌培育可获得认证补助:绿色食品新认证2万元/ 个,无公害农产品新认证0.5万元/个,重庆名牌农产品3万元/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2000/个,积极支持鼓励发展农村电商。

3、辣椒产业补助:一是开展收益暨价格指数保险。按照菜椒3200/亩、条椒2000/亩、艳椒3000/亩的收益进行估算,分别缴纳160/亩、100/亩、150/亩保费投保。参保对象为原则上种植面积5亩以上,且与2个联合社签订订单收购的合作社、集体经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为财政补贴70%,农户自筹30%。二是实行订单农业、保底收购。按照订单规范签订、保底收购、合格全收的原则,实行菜椒0.8/斤、条椒1.0/斤、朝天椒1.5/斤的最低保护价收购。两个联合社收购完达到标准的所有产品。

(二)金融扶贫(主管部门:区国资委)

1.每年对评定的信用村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贷款,给予2%的贷款贴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费率高于2%(不含)的,按融资担保额的2%进行补贴;低于2%(含)高于1%(不含)的,按融资担保额的1%进行补贴。

2.为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的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用于建房(乡村旅游等经营性用房除外)、购置家庭用品、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一、种植业: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种植保险和蔬菜收益保险,贫困户自交部分由区财政资金支付。

二、养殖业:建卡贫困户饲养黑猪、香猪1头(含)以上,其他生猪3头(含)以上、山羊10只(含)以上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行保费全额补助。以户为单位全群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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