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政策文号:〔〕号    单位:    日期:2019-04-09

一、办理依据: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至三十五条;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一至三十四条。

二、  受理机构: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三、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  申请所需材料: 

1.教学管理制度;来源: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七条。

2.教师管理制度来源: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七条。

3.学员管理制度来源: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七条。

4.考核鉴定制度来源: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七条。

5.财务管理制度来源: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七条。

6.保安服务公司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六条。

7.行政办公用房、教室、训练场地、食堂、寝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图片资料;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

8.场地产权或者租赁合同证明材料;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

9.技能训练设备、设施、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

10.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六条。

11.保安培训单位资金证明材料;依据:《重庆市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

五、办理流程:

社会单位向拟申报保安服务公司的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治安管理支队初审→治安管理支队受理→

治安支队审核(15个工作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审核(15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申请人领取证照

六、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七、  咨询电话:023-858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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