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2. 受理机构:綦江区公安局
3.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 申请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代缴的除外)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六年免检测的车辆除外);
(5)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5.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
6. 承诺期限:一个工作日
7. 咨询电话:8588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