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政策文号:綦教〔2017〕1号    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日期:2017-01-04
发放标准
完整午餐:区教委按每生每天4元,拨付给学校; 爱心午餐:区教委按学校餐标(小学最高6元,初中最高7元),拨付给学校; 学生奶:区教委配送到学校,学校每周两盒发放给学生。
发放对象
完整午餐和爱心午餐:学校将资金转入食堂,不发放现金给学生;完整午餐为非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就读中小学学生,爱心午餐为非寄宿的贫困学生(含建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特殊困境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奶:未享受营养餐补助政策的义务教育学生及学前教育儿童。
领取方式
资金不发放给学生,学生在学校午餐,完整午餐的每餐少缴4元,爱心午餐的学生不缴午餐生活费。 学生奶每周两盒,免费领取。
申请条件及流程

完整午餐和学生奶:只要在实施学校就读即可,不用学生学校申报;

爱心午餐:非寄宿贫困生,含建卡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特殊困境家庭的子女。申请流程:学生申请提交资料到学校--学校公示--学校到区教委资助中心审核--区教委计财科划拨资金--学校将资金转入食堂,学生在食堂就餐--期末学校到区教委计财科资金结算。

1、非街镇政府所在地(含海拔800米以上的横山、丁山)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提供“完整午餐”,按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补助给食堂。

2、为没有实施“完整午餐”的义务教育学生和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园提供学生奶。

3、为非寄贫困学生按照学校餐标提供午餐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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