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核准服务指南
政策文号:    单位:    日期:2018-09-18

*1.办理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十五条

*2.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窗口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申请材料:《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原件;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及附图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园林工程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园林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初步设计绿化总平面图蓝图2份,光盘1份;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初步设计图说原件。

*5.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綦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城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申请合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审查(由区城管局审批科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查察,符合要求的报分管领导批示)→决定(符合要求的经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制作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核准意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窗口领取决定结果,办结

 

*6.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咨询电话:023-48602724

*8.监督投诉电话:023-48660335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197096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