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审核服务指南
政策文号:    单位:    日期:2018-09-18

*1.办理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窗口

*3.收费依据及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442号)

*4.申请材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占用、迁移、拆除审核许可申请表》原件;安全承诺书复印件;政府文件复印件;规划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规划局核发的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局红线图复印件;区城市管理局广告审批许可复印件;施工期间的临时性城市照明方案复印件;占用方案图原件、复印件;广告发布内容及效果图原件;施工设计图原件、复印件。

*5.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綦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城管窗口提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申请合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审查(由区城管局市科进行材料审查、现场勘察,符合要求的报分管领导批)→决定(符合要求的经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改造、占用、迁移、拆除审核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窗口领取决定结果,办结)

*6.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咨询电话:023-48602724

*8.监督投诉电话:023-48652115

*1.办理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窗口

*3.收费依据及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442号)

*4.申请材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占用、迁移、拆除审核许可申请表》原件;安全承诺书复印件;政府文件复印件;规划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规划局核发的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局红线图复印件;区城市管理局广告审批许可复印件;施工期间的临时性城市照明方案复印件;占用方案图原件、复印件;广告发布内容及效果图原件;施工设计图原件、复印件。

*5.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綦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城管窗口提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申请合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审查(由区城管局市科进行材料审查、现场勘察,符合要求的报分管领导批)→决定(符合要求的经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改造、占用、迁移、拆除审核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窗口领取决定结果,办结)

*6.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咨询电话:023-48602724

*8.监督投诉电话:023-4865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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