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11-10

 

綦江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1.政策依据:綦江府发【201616号。

2.享受对象:全区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对象。

3.补助标准:按綦江府发【201616号文件执行。

4.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单位自筹。

5.执行时间:201644日。

6.办理程序:

土地补偿费: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审核后付款。

房屋补偿安置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空交房验收后兑付。

7.实施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国土房管局  023-858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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