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11-10

 

綦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1.政策依据:綦江府发【201260号。

2.享受对象: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员。

3.补助标准:房屋(含装饰)补偿根据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补偿,其它相关搬迁、奖励、补助等按綦江府发【201260号执行。

4.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单位自筹。

5.执行时间:2012723日。

6.办理程序:

签订补偿协议→审核后付款(签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付70%,腾空交房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30%)。

7.实施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国土房管局  023-858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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