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后扶移民直补补助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09-07

1.政策依据:国发200617

2.享受对象:綦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能核实到人的农村户口移民

3.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

5.执行时间:2006630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办理程序:

具体程序: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公示确定名额金额批准直补发放

7.实施单位:水务局、区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水务局水利科 023-48611600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197092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