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扶办〔2018〕14号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綦江区2017年第二批扶贫专项
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2017年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7﹞66号),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綦江财发〔2017〕345号),结合《关于下达綦江区2017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綦扶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调整2017年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綦扶办〔2017〕12号文件中安排的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试点资金横山镇大坪村20万元、安稳镇召台村20万元调整到石角镇千秋村使用,调整后石角镇千秋村资金由原计划的2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綦扶办〔2017〕12号文件中安排的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试点资金永城镇中华村100万元调整到横山镇大坪村使用,调整后横山镇大坪村资金由原计划的2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三、綦扶办〔2017〕2号、綦扶办〔2017〕12号文件中安排的乡村旅游扶贫、贫困户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特色效益农业、小片区扶贫资金等资金650万元,20个街镇调整为古南街道12.7614万元、文龙街道24万元、三江街道1.81万元、石角镇13.718万元、东溪镇43.163万元、赶水镇51.252万元、打通镇34.963万元、石壕镇50.435万元、永新镇77.133万元、三角镇42.6万元、隆盛镇42万元、郭扶镇29.314万元、篆塘镇11.883万元、丁山镇13万元、安稳镇22.475万元、扶欢镇16.056万元、永城镇16.991万元、新盛镇38.534万元、横山镇15.765万元、中峰镇21.177万元。调整后的资金579.0304元结余70.9696万元调整到农委作为2018年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
四、请以上调整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所涉及的街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落实
附件:《綦江区2017年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调整表》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6日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